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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1日星期日

婚姻與愛情

這陣子很累,沒有頻密地更新自己的網誌,不過還是常常跑去看別人的網誌,剛剛在「小嫻部落」看到一篇「愛情的墳墓」,禁不住會心微笑。

愛情的墳墓
發表日期: 2010-07-07 12:47:25
分類: 愛情

昨天晚上,頭很痛,逼自己坐在電腦前面寫些東西,結果卻想起了「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句老掉牙的話,寫了下面一堆東西: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可是,每個人都想進去八卦一下自己是怎麼死的,結果真的死了。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也是愛情的催命符,否則,為什麼有些男人一聽到女人想結婚就落跑?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再婚的人都是從墳墓裡爬出來的活跳屍。

愛情讓我們甘心情願跟所愛的人一起跳進墳墓裡去,然後互相指責對方把自己推下來。

無論有沒有婚姻,有些愛情也是會住進墳墓裡去的。然而,愛情的墳墓終究是比婚姻的墳墓美麗些,沒有贍養費,也沒有撫養權。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既然如此,還是等到年紀再老一些才進去比較划算。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愛情是婚姻的犧牲品。

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墳墓是婚姻對愛情的恩將仇報。

有沒有想過,婚姻和愛情其實是一夥的?婚姻利用愛情做餌,把兩個傻頭傻腦的人騙進墳墓裡去,然後將他們的青春、幸福、幻想和希望統統扒光。

2010年6月13日星期日

情愛就好像一串夢

即使我的口才不算十分笨拙,安慰失戀者的時候也感到詞窮,說什麼好呢?「折哀順變」?聽的人未必受落,怎樣折?不是你的哀,你當然折得輕鬆!「勉強無幸福」、「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過去了就讓它過去」這些雖是真理,但說得多就變成行貨,聽的人可能早已產生了免疫力,不如省回,在朋友需要傾訴的時候慷慨地借出一雙好耳朵,便是最大的支持。

有句話:「熱戀的時候可以隻眼開隻眼閉,但失戀時候一定要清醒地睜開雙眼。」但是從糊塗到清醒,也要經歷一個過渡期吧?他還未醒來的話,你對他說破嘴唇都沒用。別怪人家思想閉塞,岸上的旁觀者跟正在水中掙扎的人,感受是全然不同的,自己身歷其境的時候,何嘗不覺得百般艱難?每個人對愛情有不同的價值觀,有人失戀後很快可以放低,有人會走向偏激,也有人比較執著,然而,當你在天晴後回頭望,就會知道再天昏地暗的日子,也總有一天會過去的。

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

水仙子的贊歌

「水仙子」源自希臘神話,主角Narcissus是一個美男子,他擁有完美的肌膚、絕色的容貌和一雙亮如星辰的眼眸,舉手投足、一顰一笑都充滿魅力,天上所有見過他的女神和仙女,目光都被他吸引住,無法自拔地愛上他。小時候我邊看邊在心裡打問號,我聽過紅顏禍水、國色天香、傾國傾城,但這些形容詞通常用在美女身上,當時很難想像一個顛倒眾生的男人是怎樣的,直到後來,我聽到了確實用來形容美男子的「眉目如畫」和「風華絕代」。

「Echo」是其中一個迷戀Narcissus的仙女,但是Narcissus對所有傾慕者都不屑一顧,一如往常地拒絕了Echo,令她傷心欲絕狂奔消失,從此只能聽見她留在山林間的回音。有個女神知悉此事後十分憤怒,為了懲罰Narcissus的傲慢,決意要他一嘗陷入瘋狂愛戀的痛苦,於是讓他看見了自己水中的倒影,他深深被水中的美少年所吸引,卻不知道那個就是自己,每次當他伸手去觸碰,倒影就會立即消失,日復一日,Narcissus用盡方法都無法擁抱他,結果筋疲力盡,在河邊憔悴而死,死後化成一株絕美的水仙花,倒影於水中。

水仙花的英文正是Narcissus,亦有人將它解作自戀、自愛、自負、孤芳自賞。野生水仙氣質獨特,散發高貴的香味,因此它的花語是:祟拜。說到這裡,我不得不佩服林夕填的詞:「葡萄園裡,響起水仙子的贊歌。」

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

如果...

某家專售新型滅火筒、防煙面罩和煙霧感應器的公司經常到處開一些增加公眾防火意識的講座,最終目的是推銷他們的商品,內容不免有點危言聳聽。講者陳述時,展示了很多過往的火警資料及現場圖片,其中一張是一名女子在火災中嚴重燒傷,經多次植皮後面目全非的照片,另一張是她發生意外前的照片,那是一個樣貌清秀可人的女子,原本有一個相戀幾年將近結婚的男朋友,女方出事後,男方無法接受她的容貌變成這樣,即時提出分手。講者對在場的女聽眾說:「你們不要把愛情想像得那麼偉大,以為一個男人愛你,就不會介意你的外表,男人是很現實的,就算你的男朋友或丈夫現在很愛你,如果你不幸毀容,難保他一樣離你而去!」

真是這樣嗎?可是,即使你怎樣保護、悍衛自己的容顏和愛情,意外永遠是在意料之外。男性發生同類型的燒傷意外一樣會毀容呀,幹嗎只用女性來做例子?莫非相比之下,女人比男人更重視愛情,而男人的愛情則比女人更經不起考驗?

要是你問身邊的男人:「如果我突然變成醜八怪,你還愛不愛我?」,他必然會給你一個滿意的答案,你也不會笨到希望自己有機會用事實去引證他說的是真話。男人不會花腦筋去思考這類假設性的問題,女人才有那麼好的想像力,連「如果我和你的母親一同掉下水,你先救那一個?」這樣無聊的問題也想得出來,並且強迫男人很認真地答。我怕煩,幸好我不是男人,否則可能不勝其擾,實話實說:「非到那個情景,誰也不會知道真正的答案,現在還未發生,叫人如何回答呢!」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黃昏之戀

社工朋友告訴我,她最近撮合了一段黃昏之戀,主人翁是兩位年過七十的老人家,他們一見鍾情,拍拖半年後正式結婚,上個月更實現了在有生之年一起到外國旅遊的共同心願。初時我有點驚訝,但聽社工朋友講完他們的故事後,又有點感動。

兩個老人都已喪偶多年,一直沒有再婚的意欲,兒女孝順能幹,各有所成,但生活忙碌無法時常抽空陪伴。他們是在社區老人中心認識,性格合拍,相處得十分融洽。婆婆患有一般老人病,要定期覆診,而伯伯就健康良好,他對婆婆細心體貼,男有情女有意,伯伯表示願意餘生肩負起照顧婆婆的責任,社工於是從旁支持鼓勵,難得雙方的子女都思想開通,眼見兩人有了一個伴之後,生活明顯比以前積極開朗了很多,都不反對他們再婚。

誰說愛情是年輕人的專利呢?只是很多人以為是這樣,看見老年人戀愛、結婚,就用嘲笑的態度去看待,社工見過不少由子女「捧打鴛鴦」的例子,他們寧願父母孤獨終老,唯恐自己的父親或母親一把年紀還要再婚,會被引為笑柄。父母往往顧及兒女的感受,卻不是個個兒女都顧及父母的感受。

老年人的愛情,或許不如年輕人那樣浪漫、激烈,但我相信這對老人家,他們之間是確有真愛的。兩人手頭上都有一筆積蓄,不愁衣食,伯伯如果只是怕寂寞,大可以返大陸再娶,無須選擇與一個體弱多病的婆婆相依為命;婆婆如果只想有個人照顧自己的起居生活,她家裡的女傭已經十分稱職。其實,人生旅程將近到達尾站,還能找到一個志同道合,可以在精神上生活上互相扶持的人,相依相伴走完最後一段路,實在值得慶賀,旁人應該用衷心的祝福來代替狹窄的眼光。

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

一生一世

好朋友相約吃飯,其中一位男性朋友久未聚頭,這幾年他留在香港的時間不多,因工作需要經常飛來飛去風塵僕僕,他自言現階段是他的搏殺期,我笑問:「何時才是你的結婚期?」他像忽然聽見天方夜譚:「結婚?我三十歲生日還未到,假設我得六十歲壽命,未來至少都還有三十年要過,對著同一個女人三十年,悶都悶死啦!」我故意開他玩笑:「你又未試過,怎知不可以?到時真是覺得悶,可以離婚呀!法例沒規定你一定要對足她三十年。」這回他換了一個認真的表情:「結婚就要有對足一世的心理準備,如果結了又離,何必多此一舉?」

蔡瀾說過:「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要兩個人相處幾十年,那是極度單調和令人煩厭的事情。」

兩個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朝夕相對,當然不可能維持神秘感和新鮮感,愛變成習慣,當然不可能還像熱戀期那樣,多乏味的事都覺得有趣,最無聊的話題都可以聊幾個鐘,見少一刻都牽腸掛肚。會不會失望,視乎你對婚姻的期望,如果將婚姻和浪漫掛鉤,那麼,失望是必然的。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你不可能既要安全感又要剌激感,既要關係密切的伴侶又要享有獨身的自由。結婚是一項選擇,作任何選擇之前,最重要是清晰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

我不反對婚姻制度,但我相信有些人是真的不適合結婚。我不會說只要愛情不要婚姻是不負責任,婚前已經知道自己承擔不起婚姻的責任,總好過婚後才拒絕履行婚姻的承諾。

2010年2月11日星期四

這些年來

情人節巧遇農曆新年,今年的鮮花會不會貴上加貴?某已婚男同事說:「水仙不貴呀,沒有漲價。」我是說情人花束呀!沒人會拿個水仙頭來綁上蝴蝶結送給人吧?他懶洋洋地答:「我只得老婆沒有情人,情人節關我什麼事?」「.....」

還是西方比較open,西方人對「情人」的定義,並非只局限於情侶,他們那句「I love you」,既適用於愛情,也適用於親情和友情,情人節除了愛侶,也可以和家人或朋友一起慶祝、互送禮物表達情意。中國人比較含蓄,也比較懶,特別重視情人節的,通常是那些正處於熱戀期的情侶。如果你訪問一些老夫老妻上一次向對方表達「我愛你」是什麼時候?可能連他們自己都記不起是幾多年前了。

很多人認為送花、送卡、燭光晚餐這些,是婚前才有的情趣,當關係已成定局就無須再花心思去取悅對方,如果還有浪漫和激情,都是靠新鮮的第三者發掘出來的。難怪人們說婚姻是戀愛的墳墓。趁有人還樂意花心思為你製造驚喜,趁你還會因這些驚喜而感動,快盡情享受吧!

送你一首情歌~~「這些年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_KfA8aSfos

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

相戀到白頭

有次遇見相熟的年青醫生,發現一向頭髮烏亮的他,突然長出大量白髮。他望見我錯愕的表情,微笑解釋:「最近我的頭皮對黑髮劑產生過敏反應,所以沒再染髮。」原來他的黑髮從少年時期已經開始變白,「少年白髮」不是罕見的現象,多半跟遺傳因子有關。我聽見他的答案,竟然有點失望,可能我看武俠小說太多了,以為真的有人像楊過那樣,為他的小龍女一夜白頭。

先撇開遺傳因素,情緒影響荷爾蒙分泌、荷爾蒙分泌影響頭髮的生長,不是沒有根據的,你沒發現精神壓力大或者心情欠佳的日子,不只皮膚,連頭髮也會失去光澤嗎?一夜白頭又可能太誇張了,只會在小說和電影之中出現。一頭烏髮為所愛的人瞬間變白,聽上去是一件挺浪漫的事,但浪漫不等於幸福,現實世界裡的愛情,無須轟轟烈烈、凄美動人、蕩氣迴腸,兩個人能夠平平凡凡地相伴到白頭,才是一種福氣吧!

我幻想中最溫馨的畫面是這樣的:兩個人朝夕相對幾十年,不容易察覺歲月在對方容貌逐漸留下的痕跡。老婆婆有天跟老伴一起晨運的時候,忽然在陽光下發現,那個在她的心裡還是十分英俊的男人,原來已經老態龍鍾,鬢髮如霜。老公公指著雪白的頭頂,用調笑的語氣說:「看,我的頭髮都為你白透了!」老婆婆睨他一眼答:「我還不是一樣,所有青春都在你身上花光了!」相視一笑,挽手回家。

2010年1月3日星期日

至少還有你

那天在快餐店坐下,朋友望著我身後的位置說:「看,多幸福的畫面!」我回轉身,看見一個年紀老邁的伯伯,邊吃飯邊耐心地給坐在他對面的婆婆餵飯,不時用紙巾輕輕抹去她嘴角的飯屑。婆婆目光呆滯,動作遲緩,看來是老人痴呆症患者,我們站起身離去時,婆婆還沒吃完她碟子裡的飯。我心裡想,這是一種辛酸的幸福吧?雖然那位伯伯看上去還算健壯,但已是滿頭斑白的老人了,長期照顧患病的老伴是一件十分吃力的事,看著老伴的智力和記憶力不斷退化,思想再也無法溝通,甚至漸漸不再認得他,留下他一個人在回憶中過活,不知道自己還剩下多少可以照顧她的日子,卻捨不得掉下她,真的很辛酸。如果婆婆有得選擇,或許她不忍心要這種幸福,寧願比他先走一步。

我怕來不及  我要抱著你
直到感覺你的皺紋  有了歲月的痕跡
直到肯定你是真的  直到失去力氣
為了你  我願意
動也不能動  也要看著你
直到感覺你的髮線  有了白雪的痕跡
直到視線變得模糊  直到不能呼吸
讓我們  形影不離


能夠將自己所愛的人從年青看到老,從滿頭青絲相伴到鬢髮如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如果可以的話,讓我再貪心一點吧,假如將來我不幸失去思想和自顧能力,無法再跟愛侶在人生路上互相扶持、同憂共喜,不再認得身邊的人,不再懂得為自己的幸福感恩,那麼讓我先走一步,在另一個地方,用健康的靈魂等待我們重逢的一天。

2009年10月1日星期四

醉生夢死酒

朋友剛剛失戀的時候心如刀割,反覆問了幾次:「怎樣可以忘記他?」

偏執地記住一個人比較容易。不論對愛人抑或仇人,要是你決意不肯忘記,自然不會忘記。就算有天患上老人痴呆症,都是首先忘掉最近的事,那些久遠的記憶,仍能自動保存一段很長的時期。

刻意迫自己忘記一個人,很難如願以償。愈想忘記,愈難忘記。有沒有聽過「醉生夢死酒」的故事?那埕酒是一個女人釀來送給她的舊情人,說喝了可以逐漸忘記他想忘記的人和事。他一直沒有喝,不過終於也喝了,然後發現醉生夢死酒是她跟他開的一個玩笑:當你愈想知道自己是否已經忘記了,反而記得更加清楚。

怎樣可以盡快忘記一個人?當然不是來一壺醉生夢死酒。有人答:「盡快愛上另一個人!」如果你已經試過這個方法,而且有效,恭喜你!易愛易忘的人,總比用情太深記性太好的人快樂。

某女作家道:「如果時間不能令你忘記一個人,原因只得兩個,一是時間不夠長,二是新歡不夠好。」但是,多長的時間才算夠長?多好的新歡才算夠好?天曉得!

如果他真有那麼好,好到今後不可能再遇到另一個比他更好的人,那麼,永遠記著他也是值得的,為什麼要忘記?

2009年8月11日星期二

衣服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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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路過時裝店,我會被櫥窗展示的新衣吸引,駐足觀看。遇上十分喜歡但價錢太昂貴的,捨不得立即掏腰包卻又不甘心只能隔著櫥窗去看,回家之後念念不忘,抗拒不了佔有的慾望,終於咬緊牙關將它據為己有。但很多時,買回家之後才發覺不外如是,原來它的質料不是十分舒適,穿上身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好看,甚至不太適合我,這是試身的時候,亦即是意亂情迷的時候,沒有察覺到的。如果我沒有將它買下來,反而可以一直保留著那種求而不得的幻想。我不會說「伴侶如衣服」這一類說話,要更換的話,衣服比伴侶容易處理得多,不喜歡了可任意將它冷落在衣櫃或者送贈他人,但如果那不是一件衣服而是一個有感情的人,卻複雜得多了。

買下一件衣服之前,已經看過它show出來的款式和質料,由喜歡到不喜歡,問題很多時是出在自己身上。對方可能由始至終都沒有改變過,依然保持著同一樣的性格同一種特質,只是自己的感覺消失了或者品味有了改變。不喜歡一個人有千萬種理由,諷刺的是,那些理由,可能正是當初喜歡他的原因。

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

坦白

有日某男性好友跟女友吵架後訴苦:「我要知道她的過去,不是因為我介意那些歷史,我只不過不想等到有一天從別人口中聽到的時候,才發覺我是全世界最後知道的那一個。我已經對她講明,我會原諒她的過去,但是她始終不肯坦白...」

我也認識他的現任女友,這個女孩子和他一起之前,生活比較放任、比較荒唐,但的而且確,那是以前的事了。本來我no comment,但是他像老太婆那樣,嘮嘮叨叨地獨白了十多分鐘,我熟不拘禮,直截了當地喝停他:「如果我是她,連吵架都省回,乾脆甩了你!」

這是實話。我不能容忍身邊人不斷問我:「你以前的事,有沒有一些是我還未知道的?」「xxx說你xxxxx,是不是真的?」我喜歡平等的戀愛關係,不能接受對方用一種高高在上的姿態看待我。

一個人如果心裡真是不介意,問來做什麼?知來做什麼?就是為了等那些好事之徒走來說自己女朋友是非的時候,有個心理準備,不用出洋相?但想看好戲的人,不會因為你已經知道某些事就住口不提,只要你對他們的說話有反應,他們就有繼續興風作浪的興趣。他要過的不是別人的那一關,而是自己的那一關,既然那麼介意,何必還要跟她一起呢?

那時他還未是她的男朋友,她無須對他負責任,原諒兩個字未免太言重了,被原諒的人要不要叩頭謝恩,感激他的寬宏大量?對於別人的過去,我們有權選擇接受與不接受,但有什麼資格談原諒與不原諒?

我看過一個故事,有個男人很愛她的太太,她婚後亦是一個賢妻,但丈夫對她愈好,她的內疚反而愈深,因為她一直向他隱瞞自己的過去,覺得自己欺騙了他,終於決定坦白告訴丈夫,她年少無知的時候為了替當時的男朋友還債,曾經當過幾年妓女。她的丈夫知道了之後,理智上明白那是已經過去了的事,但無法軀散腦裡的陰影,他仍然很愛她,但每次一接近她,心理上就覺得她很不潔、很污穢,兩夫妻從此陷入痛苦的深淵。

我不同意愛一個人,必須將自己的歷史、情史一五一十地交待得清清楚楚,我不主張互相欺騙,但如果說出來於雙方的感情有損無益,我不認為這種坦白是必須的。如果我身邊的人一開始已經選擇了不坦白,那麼,他永遠都沒有坦白的必要。

2009年7月10日星期五

無雙譜

「碧血鹽梟」裡楊怡的角色,同時愛上兩個男人,兩個男人各有優點,又都對她情深義重,她難於抉擇,為此苦惱不已,概嘆如果可以拋開俗世的眼光,三人搬到深山一起生活多麼好,但是她很清楚,即使避進深山,一女配二夫,也是一件他們三個人都接受不到的事。

我心想,真不公平。劇中那個年代,容許男人三妻四妾,要是他們同時愛上兩個女人,壓根兒不用傷腦筋,兩個都娶回家便是,以後還可以繼續愛上第三個、第N個女人呢!同一時間不只愛一個,是從古到今的男男女女,都有可能發生的愛情問題吧?但莫說從前那個年代了,就算在今時今日的文明社會,男人的自由度都比女性大。

小甜甜那句「One life one love」早不流行,我很難相信現代還有一生只得一愛這回事。但可能我的心,容量比較狹窄,無法同一時間容納兩個人,一段感情終結了,我才會開始另一段。對於愛的感覺,我是比較清晰的,沒試過既愛A也愛B,所以從未有過該選擇A還是選擇B的煩惱。愛一個已經夠勞累了,同時愛兩個,簡直是自討苦吃!

同時被兩個人所愛,亦未必是一種幸福。除非那兩個人都只問付出不問收獲,不計較名份、沒有任何要求,不會製造麻煩,兼且不會爭風吃醋,任你呼去揮來,豪無怨言...呵呵,別做夢了,天底下那有免費午餐!

2009年6月29日星期一

cheap中之cheap

話說K今回跟瘟神吵架,起因是有晚瘟神夜歸,K翌日早上在他的手提包內,(這個男人平日走到那裡都背著一個不大不小的中性手提包)發現了一小盒拆開用剩的安全套,當堂怒火中燒,推醒他質問,瘟神還未睜開眼睛:「不是我的!」K:「不是你的?誰會將這種私人物品交給別人保管!」瘟神答:「我怎知道!多半是那班損友昨晚偷偷放進我的袋裡作弄我。」然後先發制人,罵K不信任他,向她大發脾氣,K奈何不了他,由有理變成理虧的一方。

一場六國大封相之後,K問我:「你信不信他的解釋?」我答:「他又不是我的男朋友,我信不信有什麼關係?」瘟神是一個怎樣的人,她比我更清楚,信不信已不重要,她接受得到便是。

不是個個男人都是說謊專家,有些鬼話連三歲小孩都不會相信,卻能輕易地騙倒他身邊的女人。一個男人對著一個死心塌地的女人,根本無須運用很高明的說謊技巧,只要她的心還在他那裡,最無稽的謊言,女人都有本事說服自己去相信和接受。這跟智商沒關連,女人輸給男人的,不是智商,而是理性。

本來我想安慰K:「不如你往好處想吧,他要出去玩,你怎也阻止不了,你知道他做足安全措施豈不安心點,他將安全套帶回來總好過將性病帶回來啊!」但說得這樣坦白,怕她接受不了,結果還是把話吞回去。

有人說,男人偷腥的絕招是打死不認,明明給她碰個正著,事後也要理直氣壯地辯駁:「你眼花看錯了!那個女人是我的母親!」如果男人真的以為,胡說八道就過得到關,也太過侮辱女人的智慧了吧,只不過女人懂得自我催眠,在還想保留一段感情的時候,與其識穿他,不如信以為真,皆大歡喜。男人的無賴,有時是女人縱容出來的。

話又說回來,真的要騙一個女人的話,最高境界是騙得她無知無覺,永遠不讓她發現任何蛛絲馬跡,就算她心裡懷疑也不要緊,切記莫要被她見到。如果一個男人在外面鬼混完,竟然那麼大意或者那麼低能,將罪證帶回家中,真是cheap中之cheap。

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

食得咸魚抵得渴

凌晨接到K的來電,說她今次真的決定跟「瘟神」 分手,我睡意正濃,含糊地應一聲:「太好了!」便掛了線。

「瘟神」是K同居三年的男朋友,其貌不揚但常常自命情場殺手,到處「孔雀開屏」,舉止輕佻目光如賊,雖然一眾朋友對他都沒有好感,但是K對他情有獨鍾,我們也不便多說。記得有一次幾個朋友相約晚飯,瘟神也跟了來,口若懸河之際,突然無厘頭地爆出一句:「我這種男人是沒有腳的鳥...」我差點噴飯!這是「阿飛正傳」裡哥哥的對白,在我心目中,非常浪漫瀟灑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才有資格如此形容自己。壞男人也分可愛與不可愛兩種,瘟神絕對是後者。

這幾年K每隔一段時間就跟瘟神鬧分手,朋友不免成為她的訴苦對象。我試過清晨六時接到她的哭訴電話,掙扎著爬起身出來陪她吃早餐,發現她的雙目不是哭腫那麼簡單,而是很明顯剛被拳頭招呼過。我記不得在那個多小時裡,我總共說了多少句安慰、勸告、鼓勵的話,但是瘟神一個電話,跟K說不到三幾句,她已經投降,乖乖回去給他煮飯洗衣,為她抱不平的朋友事後卻被瘟神嘲笑,變成枉作小人的八婆。

自此之後,朋友對K的哭訴漸漸麻木,每次她一想開口,就打斷她:「你想聊什麼都可以,但不要再說你和瘟神的事,我們沒興趣聽。」朋友的耳朵耐性有限,食得咸魚抵得渴,既然離不開他,就咬牙忍受下去好了!並非不關心她,但是當事人自己不願幫自己,局外人確實愛莫能助。

2009年6月15日星期一

Flame in my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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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不甚留意日本女星,比較喜歡常盤貴子,是因為她曾經跟哥哥拍了一齣浪漫的電影,他們飾演情侶很是合襯,觀眾完全感覺不到年齡上的差距。

印象最深刻是常盤在「星月童話」裡給哥哥的其中這句留言:「生命有什麼可以比得上愛精彩?」此外,幾首英文電影插曲都十分動聽,每次一聽見 Flame in my heart 的頭兩句 I still hear your voice softly calling my name 就會記起哥哥與常盤貴子在雨中道別的那一幕。

另一首 Please release me,我覺得其實不大適用於這個劇情,當時常盤對哥哥「家寶」這個角色已經暗生情愫,有意開展一段新的感情,只是心裡仍有男友的影子,但是他的男友已經去世,選擇和釋放的權利在她自己的手上。
Please release me 有很多個中譯本,我覺得在電影字幕裡出現的版本是譯得最好的:
「請放開我 讓我瀟灑離去
 因為我已不再愛你
 知否浪擲生命是很大的罪惡
 所以請放手 讓我重新再愛」

對 I don't love you anymore 的最佳應答就是 let go 了,這不只是成全對方,亦是對自己的釋放,但不是人人都有瀟灑地放手的豁達。有時,I don't love you anymore 可能比 I love you 更難開口,尤其男人,他們在感情上最擅長拖泥帶水,常常以為已經不愛一個女人,都不離開她,是最負責任的做法,就算已有新歡,如果新歡沒施壓,舊愛又不主動解決,他們可以一直採取拖字訣,就此拖到天荒地老,反正繼續跟早已不愛的女人同床共枕,對男人來說,難度並不高。

其實不論男女,不愛又不肯誠實地提出分手,等於剥奪對方被愛的機會,浪擲對方的生命,你不再愛對方,不等於沒有別個懂得欣賞對方的人。女人的青春有限,男人的時間也很寶貴,愛一個人,故然應該及早表白,不愛一個人,就更加應該盡早讓對方知道。

2009年5月6日星期三

浪漫的平行線

William是理科生。有次我說,我覺得唸理科的男生,浪漫極有限。原因是,科學是最理性的,什麼都講求實證,實事求是,單憑感覺去想像,在科學上是不成立的。數學呢,計算過程全部都有一套既定的公式,答案沒有創作的空間,對即是對,錯即是錯。醉心文學的男生,可能會用一篇美麗的詩詞或一封浪漫的情書,殺死他的女朋友;醉心數學、化學的,說不定滿腦子沉悶的數字和化學名詞。

William聽後不同意,他說他是個浪漫的人。我叫他舉出例子,他說出一個平行線的比喻。據說他那些正在唸理科的女同學,聽完之後都覺得他的想法十分浪漫。所以我借一個框框出來,轉載他所寫的浪漫傑作。

***平行線***



當兩條線的斜率一樣,人們稱它們為一對平行線。 兩條平行線是永遠都不會相交的,但是它們的直線距離永遠都會是一樣,不會增加、不會減少。

換言之,假如兩條線不是平行的,它們總會有相交的一天。可惜的是,永遠相交的就只有一點。在這一點後,再沒有相交的機會。從此,它們相隔的距離更會愈來愈遠。從接近、相交,至相交過後的過程,就彷彿好像一對男女,從認識、熱戀、分手,到最後各散東西。

paralell

黑色的兩條線為平行線;紅、藍色的兩條線為非平行線。

那麼,兩條線平行還是不平行比較殘忍呢?

                            William

******


兩條平行的直線,隔著一個遙望的距離,卻永遠沒機會連成一點。它們不用經歷短暫交錯之後,又各自變回兩條直線的傷感,然而,它們也不會擁有兩線相遇的瞬間,精彩的記憶。如果有得選擇,我還是情願,這是兩條或是驚喜或是失望,有無限可能的不平行線。

2009年4月15日星期三

終生不渝

很多女孩子,本身對婚姻未必有浪漫的憧憬,但對婚紗和婚禮,卻有許多美麗的幻想,那張婚紗設計圖,可能小時候已開始在腦海描繪。最神聖的婚禮場面,莫過於新娘挽著父親的手,跟隨結婚進行曲步上教堂的紅地毯,新郎站在地毯盡頭的那一端,等待父親親手將女兒交托給他,然後雙雙在牧師和親友的見證下宣誓、交換戒指。



不過男女雙方都必須是已經受洗的天主教或基督教徒,才會被批准在真正的教堂行婚禮,及由牧師主持結婚儀式。在婚姻註冊署行禮,註冊官在一對新人結為夫婦之前,會循例向他們聲明,合法婚姻是一夫一妻制,一男一女自願的終身結合,法律不容許再有另一人介入。宣誓內容主要是法律上的責任,並不包含感情上的承諾。相比之下,天主教的結婚誓詞就感性許多:「我願意娶/嫁你成為我的合法妻子/丈夫,並許諾從今以後,無論環境順逆,無論你健康或疾病,富有或貧窮,成功或失敗,我將終生愛你,照顧你,對你忠誠,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永不背棄我現在所作的誓言。」

在法律上,任何人都有權申請離婚,但天主教的教條明文規定,教徒不准離婚。因為結婚當天,他們曾經自願在天父面前立誓終生不渝。如果背棄這個誓言,就等同背棄天父。

這無疑是一個重量級的承諾,但放諸現今社會,很多人都覺得,已經不合時宜。在道義上照顧對方一生一世,不算很難,但在情感上愛對方一生一世,卻不容易。「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任何情況,即是包括雙方日後意見分岐,無法和平共處、對方做出不合理的行為,或者蓄意傷害你的感情和身體,又或者對方已變成一個豪無可愛之處的人。要知道,愛情是一種連自己的思想也控制不來的感覺,可能有一天,不願違背自己的諾言,卻無能為力繼續履行它。

忽然想起我看過一個類似「向世界出發」的電視特輯,那集走訪了一個現存的小數民族,他們的社會沒有婚姻制度,所有男女都可以自由戀愛,自由離合。他們並非不相信愛情,相反十分忠於愛情,他們會跟相愛的人一起生活,維持情人的關係,但當中不存在責任和承諾,任何一方都隨時有權離開。被拋棄的另一方不會苦纏不休,因為這是他們的遊戲規則,互相喜歡才在一起,誰不再愛誰,都可以瀟洒地講再見。從壞處看,這樣自由的關係好像太沒安全感,但往好處想,沒有一種已成定局的安全感,便不會因為放心而鬆懈,會繼續增強自己被愛的條件,努力延長愛情的壽命。

hito-289「想和一個男人愉快地相處,
你必須多了解他,但不必愛他。
想和一個女人愉快地相處,
你必須多愛她,而不要試圖了解她。」   

                 ~莎士比亞~

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落降頭

光頭佬的爭產官司,愈打愈大。代表女富豪那個家族的一方,正打算向法庭呈上史無前例的「風水證供」,力證女富豪與光頭佬並非情侶,兩人的關係只是顧客與風水師,女富豪最後所立的,只是一張「風水遺囑」,目的是改運,遺囑內容並非她本人真正的意願,到時可能雙方都會傳召資深玄學家出庭作證。與此同時,某雜誌刊出證據,指光頭佬其實是一個降頭師,他曾於九十年代開班授徒,教授養鬼、飛鬼殺人、吸財大法、吸引異性、令異性迷失心性等等奇門異術。

我當然聽過「降頭」這個名詞,但我一向以為最厲害的降頭,就是「愛情」。

有個向來奉公守法的銀行女職員,她的男友投資失利欠下巨債,她為了幫男友清還債務,竟然盜用客戶的存款,私自轉帳到男友的戶口。銀行接獲投訴立即報警,結果她被判監留案底。另一個從小到大,在家裡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女孩子,拍拖後自動跑上男友家中替他燒飯洗衣做阿四,男友嫌地拖抹地不夠乾淨,她便蹲下來逐塊地磚用布擦,她的母親知道之後氣得呱呱叫。

中了愛情降的女人都有類似的特徵吧?可以為那個男人放棄家人、朋友、自尊、學業、事業,甚至前途和健康,總之,他要什麼她給什麼,他說什麼她信什麼,沒了他就活不成,這不是降頭是什麼?

女富豪也是女人,當然也有女性的弱點。不過,我覺得以她比一般人特別精明、審慎、節儉的理財性格,就算怎樣意亂情迷,都不大可能無條件將幾百億身家轉贈一個非親非故、無名無份的男人。一個有財有勢的女人,要得到一個財迷心竅而條件勝百倍的男人,簡直易如反掌。先不討論光頭佬的尊容,可能各草入各眼,但如果真是愛得那麼入心入肺,生前就該利誘他離婚,將這個人過戶到自己的名下,就算她要維持從一而終的形象,不能再婚,也無須委屈自己做第三者,更犯不著做蝕本生意,死後將整副身家留給他跟老婆享福。

但降頭這種說法實在太詭異了。雖然我有時也懷疑自己中了某個人的降頭,但對於世上是否有真正的降頭術,或者真正懂得落降頭的人,始終還是半信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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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8日星期三

失散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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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希臘神話之中,人本來是雌雄同體的,兩顆心相通、兩對手兩對腳配合得天衣無縫,全身都充滿活力和能量。後來眾神之首「宙斯」,覺得人類力量太大便會有造反之心,所以將人剖成兩半,自此,世上才有了男人和女人。

我們感到若有所缺,終生在茫茫人海之中尋尋覓覓,就是為了找回失散的另一半,重新變回一個完整的人。可是我們從未見過自己的另一半,也不知道他的模樣,只能憑想像和直覺去辨認他。你倆原本是同一個人,你正在找他,他也不停在找你。幸運的,終於在某年某時某地遇上了,以後不用再分開。不幸的,終其一生,都找不著對方。更不幸的,你以為已經尋回另一半了,原來只是一場誤會。雖然找錯了,但兩人都已筋疲力盡,不想再找下去,唯有勉強拼湊在一起,結果大家都被對方的肋骨刺痛,傷得血肉模糊。最不幸的,眾裡尋他千百度,終於在燈火闌珊處,和真正的另一半重逢。但先前你們各自等得太久,孤獨的日子太長、失望的次數太多,你們都以為,自己的另一半永遠不會再出現了,已經用另一個次選取代了缺失的那一半。從前苦無覓處,如今近在咫尺,卻只能黯然對望,各自神傷。

在無數陰差陽錯下,世上只有極少數人能夠如願以償,跟自己的另一半重新結合。但宙斯還是不放心,祂派遣火神向尋到另一半的人作出警告:「你倆要永不分離,就要一同跳入一個大火爐,通過烈火的考驗,才能融而為一。結果可能是一個活著出來,亦可能是兩個一同死去。你有無比的勇氣和堅定的信心,投進這個火爐嗎?」這一鋪,博還是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