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剛剛失戀的時候心如刀割,反覆問了幾次:「怎樣可以忘記他?」
偏執地記住一個人比較容易。不論對愛人抑或仇人,要是你決意不肯忘記,自然不會忘記。就算有天患上老人痴呆症,都是首先忘掉最近的事,那些久遠的記憶,仍能自動保存一段很長的時期。
刻意迫自己忘記一個人,很難如願以償。愈想忘記,愈難忘記。有沒有聽過「醉生夢死酒」的故事?那埕酒是一個女人釀來送給她的舊情人,說喝了可以逐漸忘記他想忘記的人和事。他一直沒有喝,不過終於也喝了,然後發現醉生夢死酒是她跟他開的一個玩笑:當你愈想知道自己是否已經忘記了,反而記得更加清楚。
怎樣可以盡快忘記一個人?當然不是來一壺醉生夢死酒。有人答:「盡快愛上另一個人!」如果你已經試過這個方法,而且有效,恭喜你!易愛易忘的人,總比用情太深記性太好的人快樂。
某女作家道:「如果時間不能令你忘記一個人,原因只得兩個,一是時間不夠長,二是新歡不夠好。」但是,多長的時間才算夠長?多好的新歡才算夠好?天曉得!
如果他真有那麼好,好到今後不可能再遇到另一個比他更好的人,那麼,永遠記著他也是值得的,為什麼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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