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

忘了忘不了

「忘記不想記起的事,記著不想忘記的人。」我對這兩句話十分認同,可惜目前的科技還未有方法將人腦改到如同電腦那樣,能隨意編輯、増減或刪除裡面所儲存的資料。即使你懂得將不想記起與不想忘記的事分類,但到頭來是忘了抑或忘不了,往往不由自己控制。

我不想忘記的人,到目前為止不是太多,要永遠記著,應該不會太難吧,假如那個人在你心裡佔了一個無可取代的位置,記著他掛念他,就像呼吸空氣那麼自然。有一個值得記著、捨不得忘記的人,是一件幸福的事,如果他曾經帶給你的快樂,足以蓋過他留給你的痛苦,就算你想忘,也忘不掉。

我不想記起的事,同樣不多,很費力也數不出多少件。事實上,我沒有刻意去忘記發生過的事,有一些,事後真的記不起來,另一些,其實我沒有忘記,但那件事留低的傷口已經復原了,忘掉故意好,記起也不會再痛,沒有逃避的必要。假如我不想記起某件事,那是因為我還需要一點時間去接受,還需要一點勇氣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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