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閱讀短篇小說的心情看完了這篇「給哥哥的夢囈」,原文很長,從行文風格,我猜它的原作者跟「與他共渡61世」的作者「的灰」,應是同一人吧。
感覺很奇特,Fans這種刻骨思念,已經超越了一般歌影迷對偶像的感情,既像愛情,也不像愛情。或許,這是另一種愛,一種比激情更加持久、比戀愛更加廣闊,沒有佔有慾、不求回報的愛。
(來源:「榮光無限」中國哥迷網)
摘要:
外面的風很大,又在下雨,我在19樓。
我看著樓下的地面,黑沉沉,卻好像散發妖魅般的力度,以墜落時的無拘束的自由誘惑我。
只短短的幾秒鐘,換來這自由的代價究竟大不大。
我想你體驗了一種我們大多數人都不會體驗的速度,不是飛快,而是決絕。
我願意你是決絕的,在下落的過程中,只是閉著眼睛恣意的忘記。
我也許也正在模擬你下落的過程,心的下落,只是為什麼,我沒有享受到速度的快感,這過程是如此的漫長而痛苦。
「說好一輩子,少一年,一個月,一天,一個時辰,都算不得一輩子。」這是程蝶衣說的。
1986年的那個夏天,11歲的我邂逅風華絕代,自此執意痴迷,暗自竊喜有生之年未曾錯過。
「不如我們重新開始。」
這是何寶榮說的,在光影的更迭交纏裡,斑駁後落寞的自困。我才明白除了自己,還有一個可以讓我更縱容的人。
「既然她不給我機會,我也不會給她看我的機會。」
這是旭仔說的,走的那麼絕裂的背影,在很久以後,我才知道一開始他就已經選擇離開,從來都是無根的漂泊,是我自以為他會停留。
「不被別人拒絕的最好的方法是先拒絕別人。」
這是西毒說的,可我到現在都不明白你可以拒絕別人,為什麼連自己也一併拒絕呢?
「在晦暗裡漆黑中那個美夢,從鏡裡看不到的一份陣痛。」
你在那裡嫵媚的吟唱,我在那裡目眩神迷,怎麼會有那樣的人,顛倒眾生就這樣在他揮手搖曳裡展現,那麼輕易,那麼迷離。
「我就是我,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天空海闊,要做最堅強的泡沫。」
你沒有食言,只是我們都忘記了,你說的是最堅強的泡沫,即使最堅強,還是泡沫。
其實最最歡喜,是你的何寶榮 。
都說你的蝶衣已入化境,也不知為那多情戲子流了多少無用淚水。
還是,還是,最歡喜那任性嬌縱的何寶榮。
何寶榮的放浪形骸,何寶榮的背棄決絕,何寶榮的漠然冷淡,都敵不過一句,不如我們重新開始。
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只當黎耀輝在愛中沉迷受罪,卻不知,他或者也是甘之如飴,含笑飲砒霜的。
何寶榮,說不像你,也像你。
這個男人,到了那裡都是讓人不能自拔的毒。縱然狠下心斷了,戒了,抽身了,只需一個淺吟低迴的眼神,就是一番五內俱焚,倒海翻江。
懷念的方式大抵雷同,徒勞的在一張張的碟裡去尋那個愛著的男子,你的眉眼你的暗嗓。不是沒有挑剔過,如今才知道,可以挑剔原來是一件多麼奢侈的事情,以為自己還有大把大把的機會,以為細水可以長流,可以將這個人慢慢看到老。
可是,你就這樣徹底斷了我的後路,就像耗盡了一生的情愛。
多情如我,竟也這樣揮空一切的去熱盼過、愛過。
香港那座城市大概是有怨的,為你學的滿口粵語,如今懸在舌尖上,吞吐兩難,連初衷都不再擁有,伸手擁抱,終成兩手空空。
終成落寞往事。
你目光宛轉。
我在劫難逃。
那天和男友吃飯,見他竟然換了香煙牌子,便生氣的鬱悶起來 。
他問我你怎麼不吃了,我問他你怎麼不抽白萬了?
他又怎麼會知道,我何以只愛上抽白萬的男子。從17年前的那個夏天開始。
回賓館的路上,他留我一個人在車上,說去買些東西。
就要夜的街,路邊看到一些老人,閒坐在花壇邊沿上。
於是去想,當自己老得走不動的時候,不知會和誰再說起你。
說起你的音樂、你的電影、你的經歷、你的為人,說起我怎樣遇上一生中最愛,說起和你的種種經過,說起某年某月某黃昏,怎樣失去了生命的顏色和我的天空。
而那聽者用來聽的,不知是心,還是耳朵。
我以前也曾幻想,幾十年,或是更長遠的歲月後,在加拿大無邊而寧靜的草地上,和你偶然地遇見。
你必然已經是龍鍾老人,而我也鬢已斑白。不怕,依然能一眼認得出你。
我不會再像少年時那樣痴傻,會微笑的邀你,同在嵌著落地窗的白色咖啡廳裡坐下。
而善良親切的你定然是一如往常的答應。
窗外是一片初春清新的綠色,杯子裡是滿滿濃濃的香醇,然後,看著對面那依然美麗依然優雅的老人,看似淡淡地說一句:
「Leslie,我迷戀了你這些年啊。」還是不敢對你輕言愛的,但是面上必定會泛起了少女的羞色。
而你滿是皺紋的臉上,一樣是那透明純凈的笑容,理所當然而心存感激的說一句:「多謝。」就好像每次你這樣對我說,同時漾起驕傲的神色來。
最後,相視一笑。
世間一切,不過為求這一刻。
夢囈而已,再不能,永不能成真了。
萬物綠了又紅,只有你年華如玉從未老去。
不是沒有資格驕傲的。若你不驕傲,還有誰能驕傲?
Jean-Paul Gaultier,法國時裝界最不賣別人帳的巨頭,被日本藝能界求了兩年才做了一件歌衫給廣末涼子,偏偏願意幫你做足13套熱情的行頭,只為了你說一句「我張國榮開演唱會,就要最好的設計來襯。」
報紙說,你去米蘭和他見面,才進房間,那無比高傲的大師三步並兩步衝過來,拳拳愛慕掩不住,拉著你說 「Leslie Cheung,我是你的影迷,你的程蝶衣是我見過的最迷人的男子。」
度身定做,從天使到魔鬼的意念,全為你起。
甚至那一季巴黎的發佈會上,他依然沿用了那一系列的風格,可是台上頂尖男女模特,最完美的軀體也演繹不出那份神韻了。
誰讓那是你先著過的羽衣?
JPG跟記者說:「天使和魔鬼本來是矛盾的敵對的,而我要 Leslie 把他們合而為一,只有他可以做到。」
事實如此。
去日本開演唱會,在那最昂貴的會館演出,三千多人的席位,200美金一張的票,瘋賣得全城都好像只為他活著。
開了四場,不夠,沒能買到票的Fans哭得不行,於是只好再加三場。
大阪的現場錄音CD裡,聽到日本Fans齊齊陪他唱「月亮代表我的心」,那麼整齊那麼標準的國語,足以令很多廣東人汗顏。
愛果然可以戰勝一切。
你也真不是個凡人,竟然在那個國度的演唱會上照樣放「紅色戀人」的電影剪輯。
奇跡是所有日本人都跟著電影上的共產黨員「靳」大喊 :
「......他們就是:紅軍!」
這世界上,除了你誰還有這樣的魔力?
再不會有的。
那年我們在這裡離別,我曾經去到你的房間。
雪白的大床上,竟殘留你的體溫。
猶記得怎樣把自己扔了上去,身體髮膚都緊貼上那剛剛擁抱過你的棉布。
隱隱的香,淡淡煙味,我擁著你的溫度和體香,幸福而凄楚到不能言語。
於是我偷走床頭那個煙蒂,偷走浴室門口那拖鞋,偷走浴缸一側散落的蘭色浴袍,寶貝一樣帶回杭州。
金色的電梯,曾和唐唐一起坐過。還記得那天,身邊的小榮迷冒冒失失衝出一句:
「唐唐,你要好好照顧 Leslie 啊!」
他只是笑,靦腆,和煦。
我血紅了臉,結結巴巴看著那修長清秀的男子,直說對不起。
心裡多麼高興,為著這要陪伴你一生的人,有如此風雅。
樓道裡,安靜得有些死寂。
2118,你的房間。
隔壁數兩間,2116,我的房間。
往事恍惚,恍惚往事。
曾記得,整整一個下午貼著靠近你的那面墻,聽你笑笑鬧鬧打麻將。
曾記得,一夜開著房門,只為了看你什麼時候叫服務員送那杯睡前必喝的牛奶。
曾記得,稍稍大聲講話便懊悔,擔心會吵到清晨或仍在夢中的你。
曾記得,無數次守株待兔在那房門前,進出人等都善意微笑,卻在聽到你腳步聲音漸進時如逃命般躲開,原來愛你太過,已無力承受相見的喜悅。
曾記得,慶功宴當晚擺放在那門口的碩大鮮花和巨型公仔,你喝得微醺,紅著臉蛋上樓,無比開心的抱住曾陪我睡了很多夜的大公仔,舉步維艱看不見路也一定要自己抱進房去,躲在角落的我興奮害羞得好像抱著的是我。
曾記得,一個假消息害我苦苦守在大堂裡三小時不見你,垂頭喪氣回房間,偶爾開門竟然迎面撞上你。呆在那裡的我只會傻笑,驚天動地連著了兩聲「哥哥」就沒了下文,竟然是你主動跑到我面前看看我,低沉而沙啞的聲音藏不住笑意:
「你又不是廣東人啊,怎麼會講白話?」
而木頭柱子一樣的我竟然回答:
「不知道,你教我的。」奇怪舌頭安在。
用盡一生的勇氣抬頭凝視你的眼。
你笑,大笑。
幾乎是透明的蜜色肌膚,泛著可愛的紅暈,濃而黑的眉舒展著,直飛入鬢。
那雙烏黑的眼睛,流轉滄桑和天真,頑皮驕傲的看著尷尬欲死的我,是那麼的溫柔而明亮,嬌俏不可言狀。
如此,如此,如此的美。
到那天,才清楚的明白,剎那已經是永遠。
等到在奈河橋邊一飲而盡後,我還可以喊出你的名字。
這美麗的眼神,我想忘也忘不了。
我還有來世,你也有,也許會有機會某世裡再相遇;也許輪迴會改變你我的模樣;
只要,只要我再見到你那美麗的眼神,我都會認出你--Leslie.
你說的,愛是一輩子的事,差一天、一分、一秒都不是一輩子。
而你,是常駐我心裡。
永遠是生生世世的事,差一生差一世都不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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