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星期二

玫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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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那篇「玫瑰大盜」時,不期然回想起一些與玫瑰有關的舊事。

(一)中學時我有一個感情要好的女同學,她長得漂亮又懂得打扮,是眾男生眼裡的蜜糖。普通的男生她看不上眼,她的男朋友是隔鄰名校的精英生,對她很好。後來她提出分手,跟一個性格花弗又大她十年的男人在一起。我問為什麼?她反問我:「如果你是我,情人節當日,一個在街上買了一枝普通的玫瑰花給你,另一個向花店訂來一大束新鮮空運的名種玫瑰,你會選擇那一個?」我想也不想便答:「我會選擇自己喜歡的那一個!花有那麼重要嗎?誰愛你多些,不是以收到幾多枝花來衡量的吧!」她沒有回答,但直至現在我仍然記得她當時那種「原來你這麼幼稚」的眼神。我那時的確比較天真,所以不明白在她心目中,一枝普通花跟一束名種花最大的分別,不是心意,而是經濟能力。她自小已經很清晰地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從來不會被愛情沖昏頭腦,她後來的男朋友一個比一個富貴,我相信她現在什麼名貴的花都收過了,希望她的笑容真是發自內心。

(二)好友的阿姨是美容師,外貌保養得很好,是一個女強人,獨資經營幾家分店。她很年輕時受過嚴重的情傷,自此之後視男人如洪水猛獸,那些對她有好感的男人,無一能夠衝破她的防線。去年好友告訴我,有個男人用了九十九枝玫瑰,在美容院內當眾向她的阿姨求婚,她迅即被那片花海征服,已經點頭答允,開始籌備婚禮。woo!我還以為對付一個如此強悍的女人,要出動生化武器,真沒想到用九十九枝玫瑰配合最老套的橋段,已經可以令她投降。

(三)某同事的男朋友不是一個孤寒鬼,但渾身沒有半個浪漫的細胞。他覺得花一千幾百買一束插幾天就得扔進垃圾桶的花是一種浪費,情願送她一份很實際的禮物或者跟她吃一頓豐富的大餐,所以無論同事在大節前夕如何明示暗示,他都堅持原則、不為所動。同事一怒之下發出最後通牒:「如果今個情人節我再收不到花,就跟你分手!」雖然他口口聲聲說,不相信女友真的會為了幾枝吃不得又變賣不得的花跟他玩分手,但他結果還是乖乖就範。不過我有些已婚多年的女同事剛剛相反,一早已經通知她們的丈夫,大時大節不用送花,價錢貴幾倍,收完又不見得增加了什麼情趣,不如乾脆將買花的錢折現給她們算了!我以為男人才會這麼現實,一過了追求的階段就不願送花,原來女人過了熱戀的階段之後,一樣可以變得很現實。

(四)除了玫瑰,我收過火百合和鬱金香。玫瑰有點俗氣,但我發覺自己是個俗人,最喜歡的還是玫瑰。至今收過的花,印象中最誇張的一束是兩打橙玫瑰配無忘我,中間用精緻的大蝴蝶結綁著心意卡和一個心型汽球,捧在手裡遮掉了我半個身。但令我最難忘的,是一束藍玫瑰。送花人不是男性亦不是我的傾慕者,是一個疼錫我的女性,她聽我提起過藍玫瑰,但她找不到天然的藍玫瑰,所以在我生日的前兩天特意要求花店將燦爛的玫瑰加工染成藍色,送我一個驚喜。那束美麗的藍玫瑰壽命很短,跟送它們給我的那個人一樣,今後只能留在我的回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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