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

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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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同事閒聊時聽到一件真人真事:有個三十多歲的男人搞婚外情,痴上身的女友有財有貌,堅持要名正言順,但男人左右逢源,遲遲不肯離婚,一直用拖字訣。於是女友私下找他的妻子談判,一口價二百萬,條件是她要立刻辦離婚,結果男人的妻子爽快地接受了這宗交易。

在座的女同事一致認為這是一個英明的決擇,我立刻駭笑:「咁同賣老公有咩分別?」

「有人肯買,做咩唔賣!仲要個衰佬黎做乜呀?」

想想也是,夫妻之情當然不能用金錢來衝量,但那是一個不忠的男人,二百萬算是一個好價錢了,現在不賣,遲些買家改變主意或者他自己跑掉,豈不是人財兩失?

其實我更有興趣知道那個男人的感想。女友出二百萬將他買過來,對一個普通的男人來說,是榮幸還是侮辱?妻子在離婚的決定權上反客為主,要錢不要他,又算不算是一種挫敗感?

有個已婚的男同事突然插咀說:「如果有人肯出二百萬買左我老婆,我即賣呀!返大陸搵過個又平又靚又後生既,有排嘆啦!」

無言...

6 則留言:

  1. 汶汶會唔會咁狠心賣左我嫁~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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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咁閣下認為自己值幾多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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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點知係妳心入面值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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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變左心既女人就好似撥出去既水一樣~覆水難收~
    等佢回心轉意不過另尋新歡~
    回左心唔=一定會屎心塔地~
    古言道~好馬不吃回頭草~~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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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以上case~係個男人變左心在先~
    女人既心理都係一樣~
    你估真係浪子回頭金不換咩~
    等佢浪子回頭不如要舊錢黎保障自己

    下~10皮野又好似cheap左d啵~
    懶惰貓得閒講哂成個故仔黎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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